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关于通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面向社会供应商组织通勤服务项目二次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名称: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关于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员工珠海市内通勤运输服务。

通勤路线:

(1)上班路线(A线和B线)

始发站点:嘉园

发车时间:早班7:05 晚班19:05

路线停靠点:嘉园-翠微-明珠-公交花园-蓝盾路口-公安村-长沙圩-南坦路口-南溪-沥溪-公司

(2)下班路线(A线和B线)

始发站点:公司

发车时间:早班8:10 晚班20:10

路线停靠点:公司-沥溪-南溪-南坦路口-长沙圩-公安村-蓝盾路口-公交花园-明珠-翠微-嘉园(A线和B线按上班路线原路返回)

(3)上班路线(C线)

始发站点:前山邮局

发车时间:7:30(学生暑假期间,推迟发车5分钟)

路线停靠点:前山邮局-招商花园城-三台石北-安居园-翠前小学-葵竹苑-公交花园-长沙圩-南坦路口-南溪-沥溪-公司

(4)下班路线(C线)

始发站点:公司

发车时间:17:40

路线停靠点:公司-沥溪-南坦路口南溪-长沙圩-公交花园-葵竹苑-翠前小学-安居园-三台石北-招商花园城-前山邮局(C线按上班路线原路返回)

3、服务车辆及司机要求:供应商需提供1-2台20-45座中巴或大巴车以满足采购人需求,需配备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同等车型经验的司机,具体要求以采购人为准。

4、服务内容

(1)车辆需要购买200万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和50万及以上座位险;

(2)服务时间:本项目暂定服务期为三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本次公告内容签订一年服务期限合同。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再与其重新议定价格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采购人需求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购内容或供应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采购人不再与入围供应商续签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等有效资质;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对列入珠海龙狮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三、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参选文件)。

3、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报价(需填报单日单辆价格,格式见公告附件2:参选文件)。

5、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具体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2:参选文件)。

四、比选方式

(一)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1家中选(详见附件1:评分办法)。

(二)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服务单位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公司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二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资料或将资料电子版发至邮箱891654496@qq.com送至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385799405,0756-8658419)。现场送达的以交付时间为递交时间,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递交时间(请自行预留好邮寄在途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对各参选单位的资料将不予以返还,我司将妥善保管、处理报名资料,递交报名资料视为许可我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合理使用。

资料寄送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3幢7楼

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7日17:30(包含法定节假日),参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处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1家中选(详见附件1:评分办法 附件2:参选文件)。

七、其他说明

1、采购人收到的报价文件视为不涉密材料,所有资料均不予返还。

2、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参与资格,且被列入珠海龙狮供应商黑名单。

3、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参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附件1:评分办法

附件2:参选文件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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