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采购晒纹、晒字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各报价单位: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采购晒纹、晒字服务项目公开发布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请各有意向的报价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价资料。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晒纹、晒字服务项目。

2、项目要求:模具晒纹、晒字外发加工。

3、项目需求及项目预算联系采购人获取。

4、服务期限:本项目暂定服务期为三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本次公告内容签订一年服务期限合同。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再与其重新议定价格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采购人需求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购内容或供应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采购人不再与入围供应商续签合同。

5、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应经营资质;

2、本项目只接受独立法人,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

3、报价单位不得为: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含非工作日)

2、材料递交:请在报价时间内将资料密封后邮寄或专人送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8385799405,0756-8658419)。对各报价单位的资料将不予以返还,我司将妥善保管、处理报名资料,递交报价资料视为许可我司对报价资料进行合理使用。

3、报价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3)能展示晒纹、晒字技术的样品(需标识公司名称);

4、报价单位对所提交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均由龙狮瓶盖公司进行后期核查,如发现报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参与资格,且被列入珠海龙狮供应商黑名单。

四、评选方式

1、评审方法:评审小组通过比较所有参选供应商的有效参选文件,按评分规则进行评分,以“分数最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名次,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对第一名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结果符合我司要求,则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不合格则对第二名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如前三名供应商均不满足我司要求,则取消该项目;

2、评审时间:2023年9月6日

3、如出现中选供应商不履约的情况,则禁止该成交供应商在一年内参与我司各项采购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385799405,0756-8658419。

六、签署协议

经评审确定并经过公示的中标人,由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晒纹、晒字服务合同。

七、其他说明

说明: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狮瓶盖公司所有。


附件1-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采购晒纹、晒字服务项目评分规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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