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面向社会供应商组织购置自动瓶盖组装机(内三件)设备项目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购置自动瓶盖组装机(内三件)设备项目。
2、采购需求:项目采购资料联系采购人获取。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资料。
2、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3幢7楼采供部办公室。
3、时间:2024年1月11日8:30-2024年1月16日15:30(含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时间)。
4、材料递交:有意向的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资料密封后由专人或邮寄送至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385799405, 0756-8658419)。现场送达的以交付时间为递交时间,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递交时间(请自行预留好邮寄在途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对各参选单位的资料将不予以返还,我司将妥善保管、处理报名资料,递交报名资料视为许可我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合理使用。
四、提供资料(所有文件一个文件袋密封,一式一份)
1、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材料均由龙狮瓶盖公司进行后期核查,如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录进龙狮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记录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报价方案(包括联系人及方式、设备功能、技术性能、技术支持及质保服务方案、税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方案须加盖公章)。
3、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经销商经营许可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4、其他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联系项目采购人获取)。
5、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要求)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五、评审方式和地点
评审方式: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由采购方采购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综合得分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3幢7楼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
1、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参与资格,且被列入珠海龙狮供应商黑名单。
2、说明: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狮瓶盖公司所有。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