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面向社会供应商组织生产辅助性耗材项目公开二次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辅助性耗材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3.预算金额:暂定每年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年),本次采购仅为年度暂定金额,采购方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具体采购数量及所有的采购总量,结算以实际交易为准,请参选人自行考虑风险。
4.报价上限:≤100.00%。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以《生产辅助性耗材需求清单》中的单价金额为基准价。
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三年,采用1+1+1的形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本次公告内容签订一年服务期限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方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后,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再与其重新议定价格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约二次)。如出现考核不合格、采购方需求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购内容或供应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采购方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采购资料联系采购人获取。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销售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3幢7楼采供部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获取。
四、资料递交时间安排及要求
1、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资料。
2、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3幢7楼采供部办公室。
3、时间:2024年6月28日8:30-2024年7月5日9:30(含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时间)。
4、材料递交:有意向的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资料密封后由专人或邮寄送至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联系人:祝小姐 联系电话:17703065526, 0756-8658419)。现场送达的以交付时间为递交时间,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递交时间(请自行预留好邮寄在途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对各参选单位的资料将不予以返还,我司将妥善保管、处理报名资料,递交报名资料视为许可我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合理使用。
五、提供资料(所有文件一个文件袋密封,一式一份)
1、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材料均由龙狮瓶盖公司进行后期核查,如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录进龙狮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记录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报价方案(包括联系人及方式、相关费用等,报价方案须加盖公章)。
3、其他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联系项目采购人获取)。
4、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要求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六、评审方式和地点
评审方式: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由采购方采购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综合得分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3幢7楼会议室。
七、其他说明
1、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参与资格,且被列入珠海龙狮供应商黑名单。
2、说明: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狮瓶盖公司所有。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323号
联 系 人:祝小姐
联系电话:17703065526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